学前教育资助有哪些,学前教育资助有哪些项目

学前教育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资助有哪些,学前教育资助有哪些项目

一、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校)儿童均可享受政府的保育教育费资助。


(二)资助标准:农村(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二、贫困家庭幼儿减免保育教育费


(一)资助对象: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按年生均13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三、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扶困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具有西宁市户籍,3岁以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小班、中班、学前一年教育(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儿童中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学杂费减免扶困资助政策。


(二)扶困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元。


四、资助政策衔接(小贴士):学前一年(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与“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扶困资助政策”的较高标准,不重复享受。已经纳入贫困家庭幼儿减免保育教育费范围的幼儿,不重复享受。对民办幼儿园,按资助标准实行等额补助,如果民办幼儿园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部分,可继续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西宁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具有西宁市户籍,且持有残疾证的下列对象:


1、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各类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子女。


二、减免项目


1、学前教育阶段,按年生均13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2、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执行。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住宿费。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学生除享受国家、青海省规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资助政策外,再免除住宿费。

学前教育资助是什么?

是为了资助家庭有困难的幼儿园小朋友

资助对象:全市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幼儿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以及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当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元。

  申请途径:各就读幼儿园、附设幼儿班。

  申请办法:符合补助条件的幼儿家长向幼儿园提交资料提出资助申请,幼儿园初审并在园内公示7个工作日后,统一向县级教育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核确认后,发放资助资金给幼儿家长。

学前教育资助是什么?

学前教育资助是指政府或其他机构为学前教育提供的经济支持和帮助。

这种资助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所有儿童都能接受到高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和平等机会。

学前教育资助可以包括提供免费或补贴的学前教育服务、提供教育资源和设施、提供教育培训和支持等。

学前教育资助的重要性在于,学前教育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关键性的影响。

早期教育可以帮助儿童建立良好的学习基础、培养社交技能、促进认知和语言发展等。

然而,不同家庭的经济条件和资源不平等可能导致一些儿童无法获得良好的学前教育。

因此,学前教育资助的提供可以弥补这种差距,确保每个儿童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

此外,学前教育资助还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通过提供经济支持和资源,学前教育资助可以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获得良好的教育,从而打破贫困代际传递的循环。

同时,提供充足的学前教育资源也可以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学前教育资助是为了确保所有儿童都能接受到高质量学前教育而提供的经济支持和帮助。

它的重要性在于弥补经济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标准?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二、资助条件

1.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家庭(含易致贫返贫家庭)子女;

2.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3.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弃学生;

4.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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